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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2 音訓->集大成者:劉歆「釋名」

文字代表語言,語言又是表示意義的

段玉裁:「聖人制字,有義而後有音,有音而後有形,學者考字,因形以得其音,因音以得其義,治經莫重於得義,得義莫切於得音。」

古代許多訓詁學家,在訓示字義的時候,往往利用音同義近的字來解釋被訓的事物,希望在音訓的原則上,推尋出此一名物「命為此名的所以然」來,因此,音訓又可以稱之為「推因」、「求原」。

◎一.以本字為訓

訓詁的目的,在以已知的字義解釋未知的字義,因此,在訓解字義時,訓解字和被訓字之間,必然有意義上的關係。

EX:
詩大序:「風者風也。」
釋名釋天:「宿,宿也,星各止宿其處也。」

劉師培:「有以本字訓本字者,此猶字包數音,音包數義,或以虛義釋實義,或以此音擬彼音。」

凡是以本字訓本字的時候,其被訓字與訓解字之間,詞性多不相同,音讀亦必相異,自然,意義也有差別。

◎二.以形聲字之聲母訓聲子

黃季剛:「形聲字有聲母,有聲字,聲子必從其聲母之音。」

所謂形聲字的聲母,也就是形聲字所從以得音的聲符,像江河二字的工可,因為江河二字的字音,是由工可二字所來,如母可生子,所以江河二字,又可說是工可二字的聲子。

EX:
論語顏淵:「政者正也。」
說文:「誼,人所宜也。」

就音訓的立場來說,政這個字,在命名之初,已包含了「正」的意義在內了,這是音訓所要解釋的,就形聲字的關係來看,被訓字都是聲子,訓解字都是聲母。


◎三.以形聲字之聲子訓聲母

這一類的例子,恰與前一類相反,被訓字都是同一形聲字的聲母,訓解字都是聲子了。

EX:
說文:「衣,依也。」
說文:「羊,祥也。」

在音訓的關係上,分別文的關係,正好說明了訓解字和被訓字之間是同出一原,意義上有著密切的聯繫,而不必太顧及到字型的先後。

◎四.以形聲字同聲母之字為訓

形聲字半為形符,半為音符,凡從同一音符(聲母)得聲之字,古音必然相同,意義亦因而多相接近。

EX:
說文:「媒,謀也,謀合二姓者也。」
釋名釋州國:「郡,群也,人所群聚也。」

用謀字釋媒,群字釋郡,這都是音訓,也確實都能把被訓字的意義,以及它最初命此名的所以然原因說明。

以上四類,在字型上,訓解字和被訓字之間,有著形聲字聲母聲子等關係,如果純粹就聲音的立場來看,那麼以上四類例子,幾乎都可以歸併到同音為訓的那一類內。

◎五.以同音之字為訓

EX:
中庸:「仁者人也。」又:「義者,宜也。」
說文:「士,事也。」說文:「葬,藏也。」

◎六.以雙聲之字為訓

EX:
說文:「禍,害也。」禍害同屬匣扭。
說文:「哲,知也。」哲知同屬知紐。

◎七.以疊韻之字為訓

EX:
說文:「天,顛也。」天顛同屬先部。
說文:「水,準也。」水準同屬灰部。

第五到七類,字型上,訓解字和被訓字之間,是沒有形聲自聲母聲子等關係的。

★音訓只是古人在解釋字義時,所施用的方法之一,它也如同形訓,有本身的缺點。

1.音訓的目的,是尋求事物命名的所以然,並不是對於那些「名」、「物」的本身做出一種確切不疑的定義,音訓的結果,會使人們對於被訓字的意義,仍然產生模糊的印象,而不能清晰的了然於心,故實用性不高,且易流於主觀。

2.音訓之法,只是任取音同音近的一字,以說明被訓字意義,但是同音字眾多,正是漢字的特徵之一。任取其中一字為訓,在意義上,尋求命名的所以然,便不免會有「穿鑿附會」的流弊發生。

3.有時,同一個名物,各家音訓的解釋各不相同。

★音訓的優點

1.在同源詞的推求上,有很高的價值。

2.找同音字做訓解的意義,無意間幫文字間的通假現象提供線索。

3.語音實況的紀錄。

●陸宗達<<傳統學源學初探>>

詞在產生初期,是由音和義的約定俗成原則任意結合的,語言中大量的詞,音與義的結合帶有偶然性,但在詞彙的豐富過程中,還要由舊詞分化出一批新詞,這些新詞的詞義是舊詞詞義的延伸,詞音是舊詞的承襲或有規律的稍變,因此,源詞和派生詞之間便發生了歷史的淵源關係,同源的派生詞之間出現了「音近義通」的現象,想要探求派生詞的來源,便可沿著義和音的線索,找出他的源詞,如果我們把約定俗成的詞稱做自生詞,源詞分化出來的詞稱為派生詞,且只有派生詞才有探索的必要和可能,而自生詞是無源可探的,如果把音近義同的現象擴大到自生詞之間或同音的非源詞之間,就必然導致對音義關係的歪曲。

5-5 反訓


反訓這個觀念,雖然在說文和毛傳之中,似乎已經出現,但最先把反訓明白提出來的,是東晉的郭璞,凡遇一字不能依常義來解釋的,使用反面的意義去說明,甚至推波逐浪,由歸納而演藝,於是所謂「反訓」,幾乎成了訓詁的常則。

「反訓」現象的解析

◎一.以苦為快->由於聲音的移轉所造成

苦字通常的意義,都作痛苦解,快字通常可以解釋為愉快或快速。但苦字在古籍中也有解釋為快速的例子。「甘者緩也,苦者急也。」

朱駿聲:「苦快一聲之轉,取生不取義。」

◎二.以臭為香->由於語義的引申所造成

臭字原來只是氣味的總稱,說文上臭字從犬從自。

EX:
詩大雅文王:「上天之載,無聲無臭。」
論語鄉黨:「色惡不食,臭惡不食。」

例句中的臭字,往往和聲、色、味對舉,不可能是欲香氣相反的臭氣之義,臭字後來變成惡腐之氣,顯然是由於語義的變遷,人們才又造嗅字。

◎三.以徂為存

EX:
說文:「徂,往也。」
爾雅釋詁云:「徂,在也。」

往是前往,徂是存在,存在可以說是不往,所以郭氏以為是反訓。

◎四.以曩為曏

EX:
爾雅釋詁:「曩,久也。」
釋言:「曩,曏也。」
說文:「曩,不久也。」

因此,曩既是久,又是不久。

◎五.以故為今

EX:
爾雅釋詁:一云:「治,肆,古,故也。」一云:「肆,故,今也。」

肆訓故今,是承上起下之詞

◎六.以亂為治->是由於同一事物,詞性的轉變活用而造成

亂字通常都解作混亂無條理之義,但說文爾雅都訓為「治也」,廣雅上又訓為「理」也。在古籍上,許多亂字,確實只能解為治理之義,才能說通。

EX:
尚書皋陶謨:「亂而敬。」
盤庚:「茲予有亂政同位。」
微子:「殷其弗或亂正四方。」

綜合以上所說,造成似乎是相反為訓的原因

一.由於字義的引申演變

二.由於聲音的轉移

三.由於詞性的變異

四.由於同音的通假

五.由於句法的形式變化

六.由於古字的應用自然

嚴格的說「反訓」這個名稱,根本是不能成立的,訓詁是解釋古字古音的,基於相反為訓的訓釋,才可以叫做反訓。

6-4 古書中註解常見的術語

◎一.讀若、讀如

一般是用來注音的

段玉裁:「凡言讀若者,皆擬其音也。」又說:「讀若亦言讀如。」又說:「凡言讀若,例不用本字。」

在正常的情形下,為使人易於讀音,是不使用本字來注音的,有的時候,讀若讀如也可以用來指示通假字。

錢大昕:「漢人言讀若者,接文字假借之例,不特寓其音,兼可通其字。」

EX:
禮記儒行:「起居竟信其志。」
鄭玄注:「信,讀若屈伸之伸,假借字也。」

◎二.讀為、讀曰

一般是用來說明通假字的

段玉裁:「凡傳注言讀為者,皆易其字也。」又說:「讀為亦言讀曰。」

EX:
禮記曲禮:「國君則平衡,大夫則綏之,士則提之。」
鄭玄注:「綏讀曰妥」

讀為讀曰與讀若讀如的差別

讀為讀曰必然是用來指明本字和通假字的關係,而讀若讀如一般是用來注音,不過有時也可以用來指示本字與通假字而已。

◎三.當作、當為

是用來指明古書中字形或字音的錯誤,而加以改正的。

段玉裁:「當為者,定為字之誤、聲之誤,而改其字也,為救正之詞。形近而偽,謂之字之誤,聲近而偽,謂之聲之誤,字誤聲誤而正之,皆謂之當為。」

EX:
荀子富國:「俗儉而百姓不一。」
楊惊注:「儉當為險。」

當作當為與讀為讀曰的區別

段玉裁:「凡言讀為者,不以為誤,凡言當為者,直斥其誤。」

讀為當為,在指明錯誤時,只是程度上的差異而已。

◎四.之言、之為言

推原的術語,一般是聲訓的關係。

段玉裁:「凡云之言者,皆通其音義以為詁訓,非如讀為之易其字,讀如之定其音。」又說:「凡云之言者,皆就其雙聲疊韻以得其轉注假借之用。」又說:「凡云之言者,皆假其音而得其義。」

之言和之為言,主要是從語音上找出意義的關係。

EX:
論語為政:「為政以德,譬如北晨,居其所,而眾星拱之。」
朱熹注:「政之為言正也,所以正人之不正也,德之為言得也,得於心而不失也。」

由於之言與之為言,主要是從聲韻中探求訓解字和被訓字之間的意義關係,因此,訓解字與被訓字之間,在聲韻上自然就具有了密切的關係,同樣符合了造成通假字必須音同義近的基本條件,有時,也有指示通假字和本字之間的可能。

◎五.猶

說明訓釋字和被訓字之間,本來的意義是不相同的,但在某種特殊的情況下,其意義卻也輾轉可以相通。

可以用作以古喻今來用,與「猶」意義極相近的,還有「若今」一語,「若」是比喻之詞。


◎六.一曰、或曰 VS 或作、或為

一曰、或曰<=>一說、或說
同一詞彙而有不同的訓釋

段玉裁:「說文言一曰者,有二例,一是兼採別說,一是同物二名。」

EX:
說文:「督,察視也,從目叔聲,一曰,目痛也。」
又:「驃,黃馬發白色,一曰,白髦尾也。」

在註解中,對同一個詞彙,如果有不同的解釋,想並存其說,則用一曰或曰這兩者,將它們保留下來。

或作、或為

本來是什麼,又另作什麼,主要的目的->校勘文字的異同。

EX:
禮記聘儀:「溫潤而澤。」
鄭玄注:「潤或作襦。」

◎七.曰、為、謂之

三者作用完全相同

在使用時,往往放在被訓字的前面,它們在訓釋時,主要是說明詞彙間的義同與義近。

EX:
「穀不熟曰饑,菜不熟約饉。」

◎八.謂

在使用時,往往放在被訓詞的後面,主要目的是在於以比較具體的概念解釋比較抽象的概念,或是以一般狀況解釋特殊狀況。

EX:
論語子罕:「後生可畏。」
何晏注:「後生謂少年。」此處的後生是較特殊的用法。

◎九.貌

在使用時,一般放在動詞或形容詞的後面。

EX:
論語:「夫子莞爾而笑。」
何晏注:「莞爾,小笑貌。」

有時,「貌」可以加以省略。

EX:
「夭夭,盛貌。」或「夭夭,其少壯也。」

◎十.聲

一般都是放在形容詞或副詞的後面
EX:
詩經:「關關雎鳩。」
毛傳:「關關,和聲。」

◎十一.辭

舊注中凡遇到虛詞助語的時候,往往以「辭也」來解釋,表示其只有聲音而不為意義。

EX:
詩經草蟲:「亦既見止。」
毛傳:「止,辭也。」

有時也使用「某辭」來表示某種意義的聲音。

EX:
詩經猗嗟:「猗嗟昌兮。」
毛傳:「猗嗟,歎辭。」

7-1 何謂通假字

◎一.假借字的意義->由於本無其字

1.許慎說文解字序:「假借者,本無其字,依聲托事,令長是也。」

段玉裁注:「託者寄也,謂依傍同聲而寄於此,則凡事物之無字者,皆得有所寄而有字。」

2.引伸展轉而為之->是字義發展的原動力而非造字的方法,和假借無關。

EX:
「隹」字為鳥形的借為發語詞。
「其」字為箕形的借為代名詞,才是假借。

3.假借字的形成,只是由於音的關係,和意義無關。若要說假借是造字之法,也不過是一種「以不造字為造字」的變通辦法。

4.假借字以虛詞為數較多,有的甚至超過那字本來的用法。

EX:
「之」,動詞,往->介詞或代名詞。
「隹」,名詞,短尾禽->發語詞。
「而」,頰毛->轉語詞。
「焉」,黃鳥->語詞。

◎二.通假的意義

陸德明引鄭玄的話:「其始書之也,倉卒無其字,或以音類比方,假借為之,區於近之而已。」

EX:
「尺蠖之屈,以求"信"也。」 此處"信"應作伸展之"伸"。
「"蚤"起,施從良人之所之。」此處"蚤"字應作早晨之"早"。

信是伸的通假字,伸是信的通假義。蚤是早字的通假字,早是蚤字的通假義。

「伸」字和「早」字都是本已有的,只是偶爾沒有用它罷了,二者只有音同音近的關係,並沒有意義上的關連。

◎三.假借和通假的區別


1.黃季剛:「六書中最難解者,莫如假借,許氏謂本無其字,依聲託事,此假借之正例也,亦有本有其字,而互相通假者,要皆不離聲韻之關係。」
2.林景伊:「假借之義,凡分兩端,其一曰本有其字,依聲託事,蓋假借為文字之用,故藉之假借,多至十之四五,皆本有其字之假借也。今人或謂本有其字之假借為同音通假者,實乃假借之一道,而另為之異各耳,是謂廣義之假借。」

假借和通假區別的綜合論述


假借-本無其字(無本字的相借)
通假-本有其字(有本字的相借)

假借-造字的相借,目的是在補救造字之不足。(以不造字為造字)
通假-用字的相借,是為了書寫時偶然的方便。

假借-原來沒有本字(有此義此音,卻無字形),選擇音同或音近的字使用。
通假-其本有字,倉卒之間忘記本字,有意地以另一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使用。

假借-其本字必先於假借字。
通假-和本字之間很難判斷先後。

假借-假借字和被借字(本字)之間,是絕對的關係。
通假-與本字的關係,並不是絕對的。

假借-狹義的假借,假借的正例。
通假-廣義的假借,假借的變例。

7-2辨認通假字與尋求本字

王引之:「大人曰,訓詁之指,存乎聲音,字之聲同音近者,經傳往往假借,學者以聲求義,破其假借之字,而讀以本字......,故毛公詩傳多易假借之字而訓以本字,已開改讀之先,至康成戔詩注引,屢云某讀為某,而假借之例大明,後人或病康成破字者,不知古字之多假借也。」

◎一.從古籍的註解中去探尋
某讀若某,某讀如某

EX:
禮記儒行:「起居竟信其志。」
鄭玄注:「信,讀若屈伸之伸,假借字也。」

某讀為某,某讀曰某

EX:
詩 衛風 氓:「淇則有岸,隰則有泮。」
鄭玄箋:「泮讀為畔。」

某音某

EX:
荀子非相:「知士不能明,然而能人不能推。」
楊惊注:「知音智。」

某與某同,某某字通

EX:
荀子不苟:「君子寬而不僈。」
楊惊注:「僈與慢同。」

某或為某

EX:
荀子非相:「起於上所以道於下,正令是也。」
楊惊注:「正或為政。」

◎二.從古籍的異文比對中去探尋

與本書中類似的語句比對

EX:
荀子非相:「居錯遷移,應變不窮。」
王念孫曰:「居讀為舉,言或舉或錯,或遷移,皆隨應變之不窮也。王制篇曰:舉錯應變而不窮,君道篇曰:與之舉錯遷移,而觀其能應變也。禮論篇曰:將舉錯之,遷徙之,皆其證也,舉與居古字通。」

與有關書籍的語句比對

EX:
荀子君道:「倜然乃舉太公州人而用之。」
郝懿行曰:「按倜,超遠也,韓詩外傳四,倜作超,州作舟,此作州者,或形偽,或假借字耳。」
俞越曰:「按州人當從韓詩外傳作舟人,太公身為漁父,而釣於渭濱,故言舟人也,舟洲古字通。」

與其他書籍的語句比對

EX:
莊子逍遙遊:「鵬之徙於南冥,水擊三千里。」
成玄英疏:「擊,打也:大鵬即將適南冥,不可決然而起,所以擊舉兩翅,動盪三千,踉蹌而行,方能離水。」
朱桂曜曰:「擊蓋通激,列子湯問篇,以激夾鐘,殷敬順釋文:激音擊。淮南齊俗訓,水擊則波興,群書治要作水激。水擊三千里,由言水激起三千里也。」

前兩種是直接證據,第三種則是間接的證據,在辨認通假字和尋求本字時,自然是以前兩種證據較為可靠。

◎三.從古籍音義的關係中去探尋

黃季剛 求本字捷術
大抵見一字,而不了本義,需先就切韻同音之字求之,不得,則就古韻同音之字求之,不得者,蓋已甚少,如更不能得,更就異韻同聲之字求之,更不能得,更就同韻同類或異韻同類之字求之,終不能得,乃記校此字母音所衍之字,衍為幾聲,如有轉入他類之音,可就同韻異類之字求之。若乃異韻異類,非有至切至明之證據,不可率爾妄說。

在證明某個字是本字時,我們應該注意的事是

通假字和本字之間的聲音關係,尤其是古音通轉。

除了音同音近的關係外,還應注意此一通假字和它的本字,在其他地方,是否曾有通用或相互通用的例子。

除了上述兩點之外,更重要的,是根據通假字所求得的本字,在此處文句(甚至全書)中,意義的安妥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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